第263日(加二11~21)

新约:加二11~21

周三(第三十八周)

二 基督顶替律法 二11~21

11但矶法来到安提阿的时候,因他有可定罪之处,我就当面抵挡他。12因为从雅各那里来的几个人,未到以先,他惯常和外邦人一同吃饭;及至他们来到,他因怕奉割礼的人,就开始退去,隔离自己。13其余的犹太人,也都随着他装假;甚至连巴拿巴也被牵引,和他们一同装假。14但我一看见他们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,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,你既是犹太人,若是生活像外邦人,不像犹太人,怎么还勉强外邦人犹太化?15我们是生来的犹太人,并不是出于外邦的罪人,16且知道人得称义,不是本于行律法,乃是藉着信耶稣基督,连我们也信入了基督耶稣,使我们本于信基督得称义,不是本于行律法;因为凡属肉体的人,都不能本于行律法得称义。17我们若寻求在基督里得称义,自己却也显为罪人,这样,基督岂不是叫人犯罪的吗?绝对不是。18因为我所拆毁的,若再建造,就证明自己是个有过犯的人。19我藉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,与祂联结所活的,祂是爱我,为我舍了自己。21我不废弃神的恩;因为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白白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