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日(罗十三1~14)

新约:罗十三1~14

周二(第三十三周)

二 在服从权柄上 十三1~7

第十三章1在上有权柄的,人人都当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设立的。2所以抗拒掌权的,就是抗拒神的设立;抗拒的必自招处罚。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,乃是叫作恶的惧怕。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?你只要行善,就可得他的称赞,4因为他是神的仆人,是与你有益的。但你若作恶,就当惧怕,因为他不是徒然佩剑,他是神的仆人,是伸冤的,使忿怒临到那作恶的。5所以你们必须服从,不但是因为忿怒,也是因为良心。6你们上税也为这缘故,因他们是神的仆役,为这差事专责服役。7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们:当得税的,就给他上税;当得捐的,就给他纳捐;当惧怕的,就惧怕他;当尊敬的,就尊敬他。

三 在实行爱上 十三8~10

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,要常以为亏欠,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9因为“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贪心,”以及任何别的诫命,都总括在“要爱邻舍如同自己”这一句话里面了。10爱是不加害与邻舍的,所以爱乃是律法的完满。

四 在从事争战上 十三11~14

11再者,你们晓得这时期,现在就是你们该睡醒的时刻了,因为我们得救,现今比初信的时候更近了。12黑夜已深,白昼将近,所以我们当脱去黑暗的行为,穿上光的兵器。13行事为人要端正得体,好像在白昼;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纵欲淫荡,不可争竞嫉妒;14总要穿上主耶稣基督,不要为肉体打算,去放纵私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