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凭信而活

第九章 凭信而活

倪柝声弟兄从一开头,就完全领悟他该凭信而活,不仅为着他的生活,更是为着主的工作。因此他学习为着他一切所需的信靠主。这迫使他多方祷告,将自己绝对奉献给主,与主有彻底的对付,且在一切事上顺从主。他需要保守他的良心没有亏欠,好使他能活活地并实际地信靠神。他常常说,我们良心里若有一个洞,就会把我们的信心漏掉。

凭信而活保守他在主的旨意里。我们若靠自己的方法生活并工作,就不需要受主旨意的约束与限制;我们喜欢作什么事,喜欢在什么时候作,就都可以作,不需要寻求主的旨意或等候祂的引导。但凭信而活需要我们受主的旨意约束,不然当我们在信心里祷告时,祂不会答应我们。我们按自己的喜好作事时,祂绝不会支持我们并供应我们的所需。借着凭信而活,倪弟兄就蒙保守不受工作外表的吸引。他所在意的乃是主的旨意,不是兴隆的工作。他的愿望乃是凭着神所尊重的信心而活。他知道他所作的工,若不是在生命里并按照神的旨意作的,神绝不会对他的信心有反应。因此,他个人的生活以及他的工作,都是一直受约束的。

他经年累月,不断操练自己过这样一种信心的生活。在中国他是第一个过这样生活的人。他对他所有亲密的同工,就是那些蒙主所召,凭信为主生活并工作的人,成了一个有力的榜样。

倪柝声弟兄个人的见证
(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讲于福建鼓浪屿)

昨晚我祷告时,似乎主还要我再见证一次。认识我的人,都知道关乎我自己的事,我很少作见证。我常见人用错了见证,以人的见证作为传说的新闻。我亦觉得有的见证不够稳。有的见证象使徒保罗三层天的经历,须等十四年后才告诉人。有很多属灵的见证,须过了相当的时间方可说出来,但很多人十四天内就说了出来。

关于钱财的事

钱财的事可以是小问题,也可以是大问题。当我初出来事奉时,我很担心生活的问题。我若在公会作传道,每月会有固定的薪水。但我既是走主的道路,就只能靠主过日子,不能按月靠领薪水过生活。在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二年时,在中国的传道人因信靠主而活的少而又少。这样的人找不到两三个;大多数都是领薪水过生活的。那时有很多传道人怕全时间出来事奉主,都是想,若出来传道不领薪水,没有饭吃怎么办呢?我以前也有这个思想。今日(一九三六年)在中国与我们有交通的弟兄姊妹中,大约有五十余位是完全靠主生活的,这比一九二二年普遍得多了。今日各地弟兄姊妹,顾念到传道人亦比前进步得多。我相信再十数年后,弟兄姊妹对主工人的需要必能更加以注意,但在前十数年这是不容易的事。

向父母表示要过信心生活

我在先前作见证时曾经指出,我得救之后仍在学校读书,并且亦在校中为主工作。有一晚我与父亲谈到我接受他经济供应的事。我说,“经过数日的祷告,我觉得该向你表示,从今开始我不能用你的钱了。我知道你在我身上花了很多钱,一方面是为父之责,一面我亦相信你盼望将来我能赚钱给你用;但我要先告诉你,我作传道,将来不能还钱给你,也不能计利钱给你。我的学业虽未了,但我要学习如何倚靠神。”我发表了这段话之后,我父亲以为是戏言。但从那时起,母亲有时送给我五元或十元,她会在纸包上写“倪柝声弟兄收”,而不是以母亲的身分送钱给我。

当我向父亲表示后,魔鬼就来试探我说,“这样的作法是很危险的。假定有一天生活过不去,再来向父亲要钱,那是丢脸的事。你对父亲表示太快了,应当等你工作开展,得救的人多了,也多交朋友,然后来过信心生活。”但感谢主,自从我表示不接受父亲的钱后,直到如今,我未曾向父亲要过钱。

出外工作仰望神的供给

在中国,那时按我所知,只有余慈度姊妹是没有受薪水的传道人,她是靠神而活。她是我属灵的姊姊,我们彼此非常熟识。她有很多中外的朋友,工作范围很大,到处布道。但我的情形是相反,顾念到我的人也很少,所以我觉得为难。当我在主前仰望时,主对我说,“你若不能凭信而活,你就不能为我工作。”我知道需要活的话,与活的信心,来事奉一位活的神。有一次当我数算钱包中的钱,只有十几元,不久就会用完了,我突然想起撒勒法的一个寡妇坛内只有一把面,瓶里只有一点油(王上十七12),没有两把面。我虽不知道神用什么方法来维持她的生活,但我知道神有办法。

一九二一年,有一次我与二位同工,先到福建一个地方布道,之后要去另一地方。在我袋中只有四块钱,不够三人的车票。但感谢主,有弟兄送我们三张车票。

在闽南鼓浪屿时,我袋中的钱被贼偷去,我就没有路费回家。我们是住在一个人的家里,在一个小礼拜堂里,一天讲一次道。我们讲完了就要回去了。那两位同工有钱可以回去,但我的钱给人偷去了(那时我们是各用各的钱)。他们决定明天回去,我听后觉得很为难,但我又不愿意向他们借钱。那晚我专心向神祈求,一定要给我路费。这事无人知道。那天下午有数人来谈道,我无心情同他们谈。这时魔鬼来试探我,要动摇我的信心,但我总是相信神是不会误事的。那时我乃是新出来凭信心事奉主的少年人,还没有学过凭信而活的功课。那夜一直向神祷告,以为自己作错了事。魔鬼说,“明早可请同工代买车票,到省城时可以还他。”我不接受这个建议,我还是仰望神。起程时间到了,我手中没有钱,但我照常收拾行李,雇好人力车。此时我记起一个故事,有一位弟兄搭火车,快要开车时手中还无车票,正要开车的刹那间,神安排一个人送他车票。大家要上人力车了,共有三架,我是乘最后的一架。人力车刚拉约四十码时,后面来了一位穿长衫的老人家,呼叫着说,“倪先生,请停。”我叫车夫停车。老人家送我一包食物,另给一信封,然后就走开了。那时我太感激神的安排,就流下泪来。我一拆信封,内有四元,正好够买车票。魔鬼一直对我说,“你看危险不危险?”我说,“有点担心,但不危险,因为神已按时供应我的需要。”到了厦门,又有一位弟兄送我一张来回车票。

一九二三年魏光禧弟兄请我去福建北部的建瓯传道。那时我袋里只有十数块钱,约是三分之一的路费。我决定于周五晚动身,就在周三周四两日一直祷告,但钱还没有来。周五早晨我又祈求,不仅还没有钱来,并且里面有个感觉,要将五块钱送给一位同工。我记起主的话说,“你们要给人,就必有给你们的。”我本来不爱钱财,但那日我实在爱钱,要拿出来很难。我又向主祷告说,“主啊,你若要我拿出五块钱来,我愿意。”但我里面是不愿意的。我被撒但欺骗,以为祷告后可以不必拿出五块钱。我一生就是这一次为着钱落泪。至终我顺服主,就将那五块钱送给那位同工。钱送出之后,我心中充满了天上的喜乐。那位同工问我为何要将钱给他,我说,“不必问,以后你会知道。”

周五晚我就准备动身。我对神说,“十五块钱已经不够路费,你还要我送出去五块钱,现在岂不是更不够么?”那时我不知道怎样祷告,我就决定先搭轮船到水口,然后再搭小木船到建瓯去。我只花一点钱到水口。轮船将到时,我觉得不照自己的心意祷告,结果会更好。所以我对主说,“我不知道如何祷告,求你替我祷告。”我又对主说,“你若不给我钱,求你为我安排一只廉价的船。”当我一到水口,有很多船夫来向我兜生意。其中有一位,开价只有七块钱,这价钱是在我预料之外的。平常的路费比这个多几倍。我就问船夫,为何他收费这么便宜,他说,“这只船是县长包用的,我在船尾可另收一个客人,所以不在乎船费多少。但你要自己买小菜吃。”我口袋中本来只有十五块钱,后来送一同工五块钱,小轮船费约数角,木船七块钱,买小菜一块多钱,到建瓯时,还剩下一元五角。感谢主!赞美祂,祂的安排总是好的。

在建瓯工作完毕后,我准备回福州,问题又发生了:我没有足够的路费回去。我是决定下周一动身,所以我一直祷告到周六。这次我心中有把握,就想起未离福州时,神要我送五块钱给一位同工,但当时我舍不得送出去。那时我读到路加六章三十八节说,“你们要给人,就必有给你们的”,我就抓住这句话,对神说,“你既然如此说,我求你照着你的应许,为我预备路费。”

主日晚有一位英国鹿教士(Mr.Philips),他实在是清楚得救,并且爱主的弟兄,他请魏弟兄和我吃饭。晚餐时,他告诉我,因着我的信息,他和他的差会得到很大的帮助,并表示要负责我来往的旅费。我对他说,已经有人负责了;我的意思是神负责。他就对我说,“当你回到福州时,我要送给你魏克斯先生(Mr.P.Wilkes),一位主在日本所大用的福音使者,所著《工作的炸力》一书。”我立刻觉得良机失了;我所需的乃是路费,不是一本书。我有点懊悔不接受他的供应。吃完晚饭,我与魏弟兄一路回家。我拒绝了鹿教士的供应,使我单单信靠神;但我心中仍是有喜乐和平安。魏弟兄不知道我经济的状况。我有点意思向他借路费,等回到福州时再汇还给他,但神不许我向他表示。我深信天上的神是可靠的,我要看神如何来供应我。

第二天要动身时,我口袋里只有数角钱。很多弟兄姊妹来送行,有人将我的行李挑走了。我一面走,一面祷告说,“主,你不会只将我带到这里来,而不将我带回去。”走到半路,那位鹿教士派人拿来一封信。信上说,“虽然有人负责你的路费,但我觉得应该有分于你在这里的工作,好不好让我这年老的弟兄得这分儿呢?请你为这缘故收下这一点儿钱吧。”我看了信,觉得这钱是应该收的,我就收了。那笔钱不仅够用作路费回福州,而且还足够印行一期的《复兴报》。

当我回到福州之后,那位曾收到我所送五块钱之同工的师母,来问我说,“你临走时,我想你自己不够用,为什么忽然送五块钱给我的丈夫呢?”我就问她这五块钱有何问题,她答说,“我们到周三家中留下的只有一块钱,到周五一切都用完了。所以周五整天,我们向神祈求。祈求后我丈夫觉得要出去走走,然后就遇见了你,你就送他五块钱。这五块钱用五日后,神又从别方面供给我们。”她流着泪继续说,“那日你若不给我们五块钱,我们就要挨饿了。我们挨饿不要紧,但神的应许何在呢?”我听了她的见证,心中充满喜乐。主借着我,用那五块钱,供应了他们的需要。主的话实在是信实的:“你们要给人,就必有给你们的。”

这是我一生所学习的功课。我现在有经验,我手里越没有钱,神就越给我钱。这条路是难走的。许多人可能觉得自己能过信心的生活,但试验来时就怕了。你若不能相信一位又真又活的神,我不劝你走这条路。我今日能见证说,神是供给的神。以利亚时乌鸦的供给,今天还是有的。我要对你们说一件事,恐怕你们是难以相信的:我常经历,当我用到最后一块钱的时候,神的供给就来到。我有十四年的经历。每次神都要自己得着荣耀。神供应了我一切的需要,从没有一次亏负我。以前供给的人,今天不供给了;一班一班的人变来变去。这不要紧,因为高高在上的神乃是活神,祂是永不改变的!今日为你们的益处,我不得不提起这事,好叫你们在过信心生活的这条路上一直往前去。象上面所提的事,还有十至二十倍可以述说的。

关于财物奉献方面,你们必须有确定数字抽出来,十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均可,拿出来摆在神的手中。奉献两个小钱的寡妇,天然方面可能舍不得,但她却蒙了主的称赞。我们要作别人的榜样;神不会亏负我们,所以我们不要惧怕。要学习爱神,相信祂,服事祂,因为祂是配的。我们要感谢祂,赞美祂,因为祂有说不尽的恩典!阿们。

在文字工作上仰望神的供应

从一九二二年我就开始印福音单张,因为有的人从来不去福音堂听福音,所以应当将福音送到他们那里去。我将稿写好后,就开始为印刷费及发行费祷告祈求。神对我说,“你若要我答应你的祷告,你就要除去自己一切的拦阻。”在主日,我就以“除去一切的拦阻”为题目来讲道。那时有很多人批评我一位同工的妻子,她是我们中间的姊妹。聚会之后她站在门口。当我进去讲道时,我看着她,心中也批评她,以为别人对她的批评是真的。当我讲完离开会所时,我向她打了一个招呼。之后,我为印刷的事又向神祈求,说我已除去了一切的拦阻。神对我说,“你讲什么道?你批评那位姊妹,这是祷告的一个拦阻,你应该除去,你要去向她认罪。”我答说,“心中的罪不必向人认。”神说,“不错,但你的情形不同。”以后我想去认罪,到见面时,有五次想认又不认。虽然我想去认罪,但我觉得她本来是很佩服我的,我若认罪,她就要轻看我。我对神说,“你叫我作别的事是可以的,向她认罪我就不愿意了。”我继续向神要印刷费,但神不听我的争辩,一定要我认罪。到了第六次,我靠着主的恩典,向她认罪。两人带着眼泪,彼此认罪,彼此赦免。我们充满了喜乐,此后二人在主里更相爱。

不久邮差送来一封信,里面有美金十五元。信中说,“我喜欢分发福音单张,觉得要帮助你印福音单张的事,请你哂纳。”当我除去一切拦阻后,神就听我的祷告,感谢主!这是在印刷的事上我第一次经历神答应我的祷告。那时我们每日约分发千余福音单张,每年印发约二、三百万张,供应各地的教会。自开始文字工作后,数年中神都听我的祷告,供应我们一切的需要。

主又要我办《复兴报》,免费供应人。那时全中国属灵的报都是卖钱的,只有我出的报是白送的。我的编辑室是一个小房间,我常在里面写稿,稿写好了就付印。没有印报款,就求神供应。想到自己所作的就笑起来,因为没有钱就付印了。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,当我笑还未完,就听见有人叩门。我开门见一中年妇人,她常来聚会,但我心对她非常冰冷。她是有钱的人,但她很爱钱,看一个小钱如一元大洋钱。我心想她怎么会给我钱为着印报用呢?我就问她有何事来。她回答说,“约于一小时前,我心中觉得不安。当我向神祷告时,神说我不象一个基督徒,因为我从来没有好好地奉献过,我太爱钱财了。我就问神要我作什么,祂说,‘你要奉献钱为着我的工作用。’”她说完就拿出三十块大洋钱,放在桌子上说,“随你怎么用。”那时我看见报稿在桌上,钱也在桌上。我感谢主,也没有谢谢她。她走了以后,我立刻去印刷所接洽印刷的事。她送我的钱,够印一千四百本报;包装费及邮费,另有人赠送。今日每次出版总在七千多本以上,所有的费用,都是象上面所述的情形,神按时供应我。我从来不作向人募捐的事,有时人还求我收钱。在这一切事上我一直是单单仰望祂。

倪柝声在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四日主日聚会中所讲《往事的述说》中,更详细地说到同样的事。

一九二二年的年底,我有一个负担,要办一个报。因为在福州已有人得救,并且人是越过越多了。这个时候,王载弟兄,因到长江一带布道,他的家只有他的师母和孩子,就叫我搬到他家里住些时,好有一点照顾。我就和王师母天天为办报的事祈祷。那时我的经济非常困难,祷告了一礼拜,祷告了两礼拜,祷告了一个多月,还是一文钱都没有。有一天早起,我就说,“不必祷告了,这是没有信心,现在应当先去写稿。难道神还要把钱先给我们,来等着我们写稿子不成。从今以后,不为这事祷告了,就去预备稿子。”

等到一切都预备好了,抄到最末了一个字,我说,“钱要来了。”我最末了再跪下祷告一次,对神说,“神啊,稿子已经写好了,要付印了,但是,钱还一文没有……。”祷告完了,顶希奇,顶有把握,神必定要给钱。我们就赞美神。真希奇,一起来,就有人叩门!我想,也许有人送钱来。因王师母是主人,所以让她去开门。哪知走进来的,是一位有钱而又不大舍得钱的姊妹。我想,是她来,不会有钱。但是,她对我说,“我有一件顶要紧的事找你”。我说,“请说。”她说,“基督徒捐钱该怎样捐法?”我说,“不该照旧约只抽十分之一,该照哥林多书所说,按着神所嘱咐的抽出来。也可以捐二分之一,也可以捐三分之一,也可以捐十分之一,或者二十分之一。”她说,“捐到哪里呢?”我说,“不可捐给反对主的礼拜堂,不可捐给不信圣经的人,他们不相信主的流血赎罪,如果没有人捐钱给他们,他们就不能传了。每次捐钱,应当祷告神,或者送给穷人,或者送为工作,总不能放在不正当的组织里去。”她说,“有好多天,主一直对我说,你这个人太爱钱。我起先还不佩服,现在我服了。今天早起,我祷告,主说,‘不必祷告了,钱要先拿出去。’我真难受,现在拿来三十元,交给你为着主的工作用吧。”刚好,这三十元,够印一千四百本的《复兴报》。后来又有人送三十元,刚好够邮票和其他的杂用,这就是第一册《复兴报》的起头。

他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于鼓浪屿亲自作见证,说到以上的事件时,有以下的结语:

人在钱财的事上处理不好,在许多别的事上必定也作不好。我们必须专一仰望神,永不可作丢主脸的事。人送钱给我们,我们乃是替基督收钱,千万不可作求人的事。我感谢神,自我向父母宣告不用他们的钱后,我还在学校读两年书。我虽不知道供给是从哪里来的,但有需要时神总是供给。有时似乎实在是危险,但神是从来不误事的。我们常是倚靠人,神是不要你仰望人。我们要学一个功课,一面收入,一面付出;千万不可似死海,只有流入而无流出。我们要似约但河,一面有流入,一面有流出。旧约的利未人,是专门事奉神的人,但他们也要奉献十分之一。

另外一些个人的见证

在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四日所讲《往事的述说》中,他说到另外一些凭信而活的个人见证:

聚会差不多聚了一个月,我们中间就有一班少年的弟兄说,从今以后,该有一聚会的地方。那时我们缺乏钱,租房子有点作不到。我回到学校里去,和几位得救的弟兄商量,就是和陆忠信弟兄、缪受训弟兄、王畏三弟兄等商量,我们看该继续对学生的工作。于是我第一次去租何姓的房子,这家里的人都得了救。他们说,只认定租给我,每月房租是九元。我回去和几位弟兄一同祷告,求神给我们钱,因为一进去,就要出三个月的房租。

我每礼拜六,都要到马江去听和教士个人讲道。这一次我去了,她就对我说,“在这里有二十七元,是一位朋友叫我送给你们为作工之用。”这个数目刚好,因房租每月九元,三个月要二十七元,不多也不少。我一回去,就很大方地先交三个月。后来又是祷告主,主又有了供给。

在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于福建鼓浪屿所作的第二次见证中,他见证了下面的事:

我在漫长生病的期间写了《属灵人》。我写好要出版的时候约需要四千元。我手中无款,所以求神应付这需要。只有四位同工知道这需要,别人不知道。不久主就供应四百元,我们就与印刷所立合同开始印刷。合同上说,若以后不能按期付款,不只失去首期的四百元,还要赔偿损失。所以我们同心合意为此事祷告。那时我因病仍在床上。印刷所按时来收钱,主都供给我们,使我们能按时付钱。印刷所的人见我们守信用,就说,“除了你们教会的人之外,别人不是这样准时付款的。”

在一九三一年一至二月,第十九期的《复兴报》,他的公开信中,他作了以下的见证:

在印费上,并没有缺乏。虽然我们并没有向谁捐取印费,也没有谁给我们一笔的基本金,但是神亲自把这样工作的需要放在人的心里,这里寄来一点,那里寄来一点,叫我们能够作出祂所要我们作的。我们真是感谢祂!

在一九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版,《复兴报》第十二期他的公开信中,他说了以下感激的话。这话是他对弟兄姊妹的忠诚而有的珍赏,也可说是他对主供给的见证。

还有一件事是我所顶感激的,就是有主里的几位兄姊,在我四顾茫然的时候,来帮助是个孤身无助的我。但愿在义人复活的时候,我的主丰丰富富地报答他们。还有许多的兄姊们知道我无恒产,因主的缘故,克己地、慷慨地从南北各地自动地、厚厚地馈送我,使我在病中无欠缺之虞。大德隆情,实有足多。哦!我哪里配呢?我不过是主最无用的仆人之一。真的,“你们也一次两次地,打发人供给我的需用,我……所求的就是你们的果子渐渐增多,归在你们的账上。”我所盼望的,就是你们这样地待我,不至于落空。盼望我这次复起,能够在神的事业上完成我那顶小部分的工。此外还有许多写信问候,关心我情形的兄姊们,也是应当受我感谢的。请你们同受我一个感激的“多谢”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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