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日(路十八1~30)

新约:路十八1~30

周六(第十六周)

32 教导恒切祷告 十八1~8

第十八章1耶稣又对他们讲一个比喻,是要人常常祷告,不可灰心,说,2某城里有一个审判官,不惧怕神,也不尊重人。3那城里有个寡妇,常到他那里,说,我有一个对头,求你给我伸冤。4他多时不肯,后来心里说,我虽不惧怕神,也不尊重人,5只因这寡妇常常搅扰我,我就给她伸冤吧,免得她不断来缠磨我。6主说,你们听这不义的审判官所说的。7神的选民昼夜呼吁祂,祂纵然为他们忍耐着,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?8我告诉你们,祂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来的时候,在地上找得到信心吗?9耶稣也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,藐视别人的,说了这个比喻:

33 教导进神的国 十八9~30

a 降卑自己 9~14

10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,一个是法利赛人,另一个是税吏。11法利赛人站着,自言自语的祷告说,神阿,我感谢你,我不像别人,勒索、不义、奸淫,也不像这个税吏。12我一周禁食两次,凡我所得的,都献上十分之一。13那税吏却远远的站着,连举目望天也不敢,只捶着胸说,神阿,宽恕我这个罪人!14我告诉你们,这人回家去,得称为义,那人却不然。因为凡高抬自己的,必降为卑;降卑自己的,必升为高。

b 像小孩子 15~17

15有人把婴孩也带到耶稣那里,要祂摸他们,门徒看见,就责备那些人。16耶稣却叫他们来,说,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,不要禁止他们,因为神的国正是这等人的。17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不像小孩子一样接受神国的,绝不能进去。

c 撇下一切跟从人救主 18~30

18有一个官问耶稣说,良善的夫子,我该作什么,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?19耶稣对他说,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以外,再没有良善的。20诫命你是晓得的:“不可奸淫,不可杀人,不可偷盗,不可作假见证,当孝敬父母。”21那人说,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。22耶稣听见了,就对他说,你还缺少一件: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,分给穷人,就必有财宝在诸天之上,你还要来跟从我。23他听见这话,就甚忧愁,因为他极其富足。24耶稣见他甚是忧愁,就说,有钱财的人要进神的国,是何等的难!25骆驼穿过针的眼,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。26听见的人说,这样谁能得救?27耶稣说,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却能。28彼得说,看哪,我们已经撇下自己所有的,跟从了你。29耶稣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人为神的国,撇下房屋、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儿女,30没有不在今世得许多倍,且要在来世得永远生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