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篇 专一的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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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信息我们要说到,一个事奉主的人必须学习作确定的工作,专一的工作。换句话说,一个事奉主的人,不能作普通的工作。工作一普通,就变成无所谓。要知道,很多所谓事奉主的人,他们的工作都是无所谓的,都是普通的。你给他一个机会作工,他就作。旣会讲神,也会讲主,讲罪,讲十字架,好像没有不会讲的。然而,他作了一段时间之后,你回头观察他的工作,你找不出那个工作的中心。好像一个人写文章,长篇大论,话很多,但人读完那么长的篇幅,却读不出重点何在;因为他的文章是散漫的。我们事奉主的人,必须学习脱离无所谓的作工。

试问你们事奉主,为主作的工是否专一、确定?我们要出来学习作主工作的人,在这一点上不能轻易过去,总得有对付,有追求,有学习。你在主面前不该作普通的工作,平常的工作,总要找出一个工作的目标,并且作专一的工作。这一点相当难,讲究相当大,需要你这个人在主面前有破碎。

天性要受破碎

天然的人都有天性,每个天性都有一个特点。天然的人没有破碎,所作的总归带着天性的特点。请记得,在主的工作上,天性不能带进来。作工要专一,但那个专一不该出于天性。若是人的天性没有破碎,或者没有被否认,这个人在神面前,就难得学会专一的功课,难得看见主要他专一作的事。所以,你若要作专一的工,有专一的目标,基本条件就是要学习拒绝自己的眼光,拒绝天然的看法,拒绝天然的天性。

举例来说,有位弟兄得救前,就有特别的眼光、看法和主张。他得救之后,并没有被主破碎,以至于还活在他的眼光、看法和主张里。这样,他不可能接受主的托付,作一个专一的工作。他原来的眼光、看法、主张、脾气、性情,全是他的主观;所以,他无法有从神来的眼光,无法接受从神来的托付,无法为神作专一的工作。人要作专一的工作,就需要先破碎自己的主张。

愿意我们都看见,在事奉主的事上,要作专一的工作,定规要从主得着异象,得着托付。然而,要从主得着异象,得着托付,我们天然的看法,天然的主张,一切从天性里出来的东西,非破碎不可。不破碎就来事奉主,神儿女里面的灵就不回应,并且圣灵在神的儿女里面就不说话,不印证,不响应。结果工作就作不通,自然落得在果效上无所谓了。

比方,有位弟兄在得救前就有帮助孤儿的观念。这观念不坏,在人看是好的。有一天他得救了,他从圣经读到神是孤儿的父,(诗六八5,)这话正好符合他得救前的观念,他就以为得了启示。他心想:“我现在是神的儿女,应该体贴神的心肠,作帮助孤儿,看顾孤儿的事。”于是这位弟兄就在交通聚会中起来说,“我们应该看顾孤儿,因为神是孤儿的父。”头一周大家没有动静,第二周他再讲:“你们不顾孤儿,光顾自己的儿女。”大家还是没有动静,到第三次他又讲,仍然没有动静。到第四次、第五次,他一开口,弟兄姊妹的头都低了下去。他想,旣然在这里讲不通,就到别处讲。结果在别处也碰壁。他又到另一处去讲,结果又碰壁。久而久之,他就觉得弟兄们都太自私。这时候,他在主张上变作失意的人,变作无所谓的人。这位弟兄天然的主张,叫他在神面前无法看见神的光,拦阻他看见异象。天然的主张,总是根据天然的天性而来。每一个事奉神的人,要在主的工作上有分,首先要把自己的主张摆在一边。

要有大路的看法、正品的内容

其次,你必须认识神整个工作的步骤,祂不要人有自己的主张,乃要人有大路的看法。比方,刚才的那位弟兄得救了,就说神要他办孤儿院。这不是大路,不是神中心的道路。圣经里的大路,乃是给我们看见,神是怎样一回事,人是怎样一回事;神在人身上有什么愿望.,人堕落犯罪,神怎样成功救赎.,圣灵怎样来引人悔改;人该怎样悔改,相信,得着主,有主的生命而活在主里面;这些都是大路上的点。一个弟兄主张要办孤儿院,我不敢说错,但这不能说是正品的。圣经里正品的内容,要给人看见的,第一是神,第二是人,第三是罪,第四是神的救赎,第五是基督,第六是圣灵,第七是召会。要事奉主,就得注意这些大路上的点。

你若注意过这些大的点,再听弟兄姊妹的见证,就看见很多见证都构不上这些点。比方,一个弟兄见证,他某日下班回家,把贵重的自来水笔撇在办公室,回家发现了,就求主保守那只笔。结果主保守,笔落到工友的手里。第二天他去上班,工友就把笔还给他了。弟兄姊妹的见证,很多是这类不在大路上的事,听了让人里面很难过。

又比方,有的人长久跟随主,还是斤斤计较自己的得失。虽然没有说世界的话,完全说属灵的话,但说到末了,还是在意自己属灵的得失。这样的人,就是一直没有从他的小里面出来,一直都是他的得失,他的学功课。他没有看见,今天的问题不是他自己,乃是主在他身上有没有出路。

然而,人若看见大的东西,看见基督的十字架,看见基督在人里面作人的生命,就没有工夫顾到琐碎的事。只有尙未看见什么叫作神的国和神的义的人,才天天为着吃什么、穿什么祷告。这样的人,在这类事上得到一点神的眷顾,就像孩子得到了一块糖一样,到处作见证。

我们作主工的人,应该看见大路的东西。我们要把自己的看法、主张摆在一边,到神面前,并在祂的话语里看见大的东西。把大路的东西都找出来,让那些琐碎的去罢。

所以请不要误会,我并不反对神在生活小事上的带领。但是我们要看见,我们被主兴起来作工,乃是要给人看见什么是神、人、罪、十字架、救赎、基督、生命、圣灵、召会和将来的国度。大的事情能让你从永远看到永远,知道神在永远里有一个计划,藉着那个计划彰显祂的智慧,彰显祂的儿子基督;让你看见神的创造,神为什么创造人又救赎人,人是什么,基督十字架的意义,基督的生命怎样进到人里面,召会是什么,召会如何彰显基督并带进国度,永远又是什么。所有奉献自己,要专心事奉主的人,都要看见这些大路、正品的项目。

你看见了这些大路的项目,就该在主面前把自己豫备好,接受专一的托付,看神要你专一的注重那一段。或者神托付你专一的讲罪,你就要好好讲。千万不要以为,罪不是一个大项目;有的人就是专一的接受托付来讲罪。也许有一个地方,那里的弟兄们知道这个真理,但是讲不出味道。等你去一讲,就给你讲活了。传福音讲罪,造就也讲罪,因为罪这个东西你看见了。你在那里住了三、四个月,就给弟兄姊妹看见罪,给罪人看见罪。

我觉得弟兄们的福音讲台太普通,不专一。今天讲是这一套;过一周讲还是这一套;过两周讲还是这一套,总归不外乎信耶稣得救,罪得赦免,脱离沉沦,有永远的生命.,再多讲一点,讲信的人有主耶稣在里面。这样不够专一。应该用一两个小时专专讲罪,或者用一两个小时专专讲神的爱,把一个专一的东西说出来。

慕迪(D.L. MOOdy)有一次去英国传福音时,有一位少年人慕尔豪斯(Hany Moore-house),自告奋勇对慕迪说,“好不好,我和你一同去美国传道?”慕迪不好意思拒绝,但是有一点轻看他,不愿意把船期告诉他。结果等慕迪回美国,慕尔豪斯也去了。他到了就发一封信给慕迪,希望慕迪给他机会讲道。那段期间慕迪正好要出门,就让他试试看。第一天,他讲约翰三章十六节,大家很受感动。第二天再讲约翰三章十六节,大家更受感动。大概到第四天或第五天,慕迪回来了,很不放心的问妻子说,“那个少年人讲什么?”妻子说,“和你讲的不同。”慕迪说,“是异端么?”妻子说,“你听听就晓得。”慕迪那天听的时候一直落泪,他才知道什么是神的爱。在那天之前,他只讲神的公义,神的审判。等到慕尔豪斯到他那里时,他才知道神的爱。以后慕迪的会所烧掉了,新的会所盖好,慕尔豪斯再来,他一上讲台就说,“老的会所烧掉了,但老的题目不能烧掉,还是讲约翰三章十六节。”你看见,这个人知道什么是神的爱。

我们事奉主的人,该在主面前拚上去,受对付,到一个地步,我们所作的不是普通的,乃是专一的。我们身上该有一个东西是神托付的,是専一的。请记得,普通的工作都是无所谓的,有你也可以,没有你也可以。一个人作普通的工,果效总是有限。作工必须到一个地步,非你不可。我们是不应该骄傲的说这话,但是该有这个事实。没有慕尔豪斯到芝加哥,就没有人能那样认识神的爱。没有宾路易师母兴起来,就难得有人这么认识十字架。新约圣经里,约翰写的东西有一个中心,保罗写的书信虽有十四卷,题目也都不同,但中心只有一个。保罗所作的,是专一的。你我都必须学习作专一的工作。

要作厉害的人

第三,要作厉害的人。作普通工作的都是不厉害的人,厉害的人都是作专一的工作。

我觉得你们不够厉害。从你们的生活方式,以及作事的方法,我能看出你们不厉害。如果你们学习要厉害,要真,那个中心的东西就会给你逼出来。你在一个地方讲祷告,很动听,很感动人;结果到另一个地方,也讲祷告。这个作法一面说可以,但是另一面说,不可以。你要问主说,“主,是你要我讲这个么?”这不是骄傲,这是厉害。我就怕你们不厉害,同样的道在这里讲过,又拿去那里讲。为主作工的人一定要厉害。没有一个不厉害的人,能够作厉害的工作。

要活在所看见的光里

第四,你必须学习活在你所看见的亮光里,活在你所看见的真理里。凡你所看见而活在主里的那一点,定规是你专一的工作。你不必特意专一,你所看见的那个点定规成为你专一的工作。你看见十字架,你就活在十字架里面,十字架的信息定规在你身上是你的中心。你看见住在主里面,你就和主交通,那个定规是你专一的工作。

所以,这里又回头摸着职事的问题。中心的东西,就是你的职事,也就是神组织在你里面的东西。你看见什么是破碎,什么是接受破碎,这一个在你里面有够多的组织,在你身上就变作你的职事,而成为你职事的内容。这就是你中心的工作.,你无论到什么地方,一开口就是这个。所以你所看见的真理,要活在其中,要从其中经过,要有经历。你所活在其中的,你所经历的,就是你中心的工作,就是你工作的目标。

不是孤立的

第五,你的工作虽是专一的、中心的,却不该是孤立的。比方一位弟兄专注意破碎,但他不能碰到车夫讲破碎,碰到卖菜的也讲破碎,这叫作孤立。你必须看见,工作有其路线。比方,你这些年学了一个功课就是破碎,然后你受差遣到花莲.,但是你到了那里,看见圣徒仅仅得救,罪没有对付,奉献还没有解决,和主的交通也谈不上。这时你不能说,“我这些年所学的是破碎,破碎是我专一的工作,是我工作的中心,工作的目标。所以我头一件事就是讲破碎。”因为弟兄姊妹还不懂什么叫作破碎,所以,你不能先讲破碎,乃要先带他们对付罪,奉献,与主交通;这些都作进去了,才能题起十字架破碎的问题。

用盖房子作比方,房子刚刚打好地基,柱子还没有立起来,屋顶也没有完成;但是这里瓦也有,石头也有,木头也有。现在请你来作工,你该有一个目标,知道你要作什么。地基旣有了,就要把房子盖起来。虽然你的工作是专门装门窗的,但因为柱子没有立好,所以还不能装。必须把柱子立好了,才能专一装门窗。若来了几个人,把木头刨得光滑,很好看。过了些日子,又来了一班人,把木头和砖头也堆整齐。这样作了许多日子的工,房子还是出不来。作工并不是只把几块木头刨得好看,砖头堆得整齐,乃是要把木头、石头、砖头建造起来变作房子。会作工不会作工,就在这里。

再以姊妹们作长衫来比方。一位姊妹来了,作上几针.,另一位姊妹来了,也作了几针;好些姊妹都来作几针,但一件长衫还没有作好。然而若是会作的人,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该作,什么地方不该作。所以,我们要看见,什么是工作的路和工作的阶段;工作是有阶段性的。

为主作工,必须有工作的蓝图。用蓝图对照所服事的召会,就可以看出已有的部分、和缺乏的部分。盼望所有要专心事奉主的弟兄姊妹,在这一点上必须有厉害的追求。否则,天天都作无所谓的工,作工的结果终归是无所谓的。

我头一次到马尼拉,正好有一位名牧师也在那里领会。这位名牧师一直来找我,要和我谈谈。以后有人劝我说,“李弟兄,你最好也去会见那位牧师,回访回访。”但是我拒绝了,没有去回访。我不觉得我从他得帮助,也不觉得我可以帮助他;我没有一个需要去拜访他。我没有一丝一毫的骄傲,但我实在没有负担作这样的事。第一,他来拜访我,我去回访他,这是礼尙往来。礼尙往来的事,在人看是礼貌,在神看是衣服上的痲疯。(利十三47。)第二,我觉得主引导我到这里,负担不是作这些事。我来这里之先,里面已有蓝图,我天天要忙作工,那里有空和人礼尙往来。

以后又有人来问我说,“李弟兄,如果公会请你去讲道,你去不去?”我惟一的答复是:“没有可去,也没有不可去.,我受差遣来不是作这件事。我如果是闲站的人,要我到那里讲,我就到那里去讲。”比方,你天天去办公上班,如果今天有人对你说,“某某先生,我家里有一个厕所没有打扫,请你帮帮我的忙,好不好?”你定规回答:“我那里有工夫。我天天上班办公,一天要作好多事,没有多余的工夫。”所以你们要看见,不是去不去的问题。就我来说,主托付我作的,已经让我每天从早忙到晚,到了晚上十点钟,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,那里还能作别的?所以不是该作不该作,乃是有没有工夫作。别人要作我不批评,这不是我的托付、负担。神差遣我来,我清楚祂要我作的是什么。你们旣要专一事奉主,就必须蒙拯救,脱离无所谓的工作;否则,你们的时间就荒废了。

蓝图与进行

问:大使徒有蓝图,小使徒也有蓝图么?

答:有人以为,大使徒有蓝图,小使徒没有蓝图,但这个说法在圣经里读不出来。我们最多只能说,像保罗那样的大使徒,是直接从神接受蓝图;而小使徒像提摩太,是从保罗那里接受蓝图。提摩太虽是小使徒,但他也不是瞎作一场。保罗告诉提摩太,那样的人可以作长老,那样的人可以作执事,这就是保罗给提摩太的蓝图。提摩太作了一段时间,就把成全人作长老、执事的事作成功了,他不是乱作。

三、四十年前,中国有一句话:“事奉的人不拿人薪水。”这话一出来,许多人就说要自由传道,许多自由传道的人都作了无所谓的工作。他们看了几篇报刊,读了几本书报,到这里讲一讲,到那里讲一讲。你若问他们:“你从岁首到年终,作的是什么?”他们说,“我作传道。”你问:“你带领人蒙恩,把他们带到那里去呢?”他们说,“这是神的事,不是我的事。”然而使徒保罗不是这样无所谓,他说,“我…好像一个智慧的工头,立好了根基。”(林前三10。)他知道要作什么。他也说,“我这样奔跑,不像无定向的;我这样斗拳,不像打空气的。”(九26。)

我们要把自由传道那一套丢在一边,甚至踏在脚下,那不是我们该走的路,不是我们该作的工。主开了我们的眼睛,叫我们看见异象,看见蓝图,我们就要照着那个蓝图,作神要我们作的事。我们谨慎、儆醒、战兢恐惧的照着蓝图,朝着目标去作,要叫神在我们身上完成祂的目的。

问:若是一个弟兄好像有蓝图,但是他作的时候作不通,作到半途,发现自己有肉体。这是蓝图有问题呢,还是经历有问题?

答:第一,对蓝图的认识的确有讲究。若是蓝图不对,就很麻烦;所以一个弟兄或姊妹,最好不要自己定蓝图,要几个同工一起定。第二,卽使蓝图对了,进行的路,进行的方法也可能不对。该从什么地方着手,这一个要研究。第三,你若把肉体、血气带进来,那定规什么也作不成功。凭肉体,凭血气作工就完了,因为圣灵从不与血气同在。我们大家要学习,一摸主的工作,就要拒绝肉体、血气;对付血气,对付肉体,乃是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。

原刊于一九六五年一月“话语职事”第一百六十三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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